捷克探亲访友签证
有 效 期:90天 | 最多停留:90天 | 预计工作日:5天 | ¥1299 |
面 试:需要 | 入境次数:1次 | 办理地点:上海 | |
收客范围:护照签发地为上海,浙江,安徽和江苏 |
预订须知
- 特别提示
- 费用说明
1. 捷克签证必须本人亲自前往领馆面试,无需预约。
如果申请者年龄小于15周岁,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领馆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3号新虹桥中心大厦808室 / 电话:021-6236 9925
2. 短期签证,领馆签证处对外接待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09:00-11:00
3. 签证费60欧元(约人民币520元),6-12周岁儿童35欧元(约人民币300元),由申请人面试时,向领馆支付,签证费目前接受人民币现金形式支付。
4. 面试时,请携带所有提供材料的原件。
5. 如有必要,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补充信息或进行面谈.
6. 签证有效期严格按照邀请信/派遣函/申请表/其他递交的材料所申请的日期核发.
7. 签证工作日以面试后开始计算,至少需要5个工作日领馆返还护照,护照返还必须由本人前往领馆领取,不可代取。
**特别说明**
1. 此价格包含领馆签证费和康途航空服务费,不含申根保险费。
2. 陪同面试:如需要陪同面试,附加服务费200元/人/次。
(此项信息于2010-9-13更新)
如果申请者年龄小于15周岁,可以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申请。
领馆地址:上海市娄山关路83号新虹桥中心大厦808室 / 电话:021-6236 9925
2. 短期签证,领馆签证处对外接待时间:每周二,周四,上午09:00-11:00
3. 签证费60欧元(约人民币520元),6-12周岁儿童35欧元(约人民币300元),由申请人面试时,向领馆支付,签证费目前接受人民币现金形式支付。
4. 面试时,请携带所有提供材料的原件。
5. 如有必要,领馆有权要求申请人进一步提供其他材料,补充信息或进行面谈.
6. 签证有效期严格按照邀请信/派遣函/申请表/其他递交的材料所申请的日期核发.
7. 签证工作日以面试后开始计算,至少需要5个工作日领馆返还护照,护照返还必须由本人前往领馆领取,不可代取。
**特别说明**
1. 此价格包含领馆签证费和康途航空服务费,不含申根保险费。
2. 陪同面试:如需要陪同面试,附加服务费200元/人/次。
(此项信息于2010-9-13更新)
所需资料
- 个人身份证明
- 资产证明
- 工作证明
护照 | 1. 护照原件(3个月以上有效期) ,至少有两张签证空白页 2. 护照首页及末页签字页,复印件 3. 如有老护照,请提供 |
照片 | 1. 两张2寸彩照(白底),最近3个月内拍摄 |
户口本 | 1. 全家户口本整本复印件,英文翻译件 |
身份证 | 1.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英文翻译件 |
结婚证 | 1. 结婚证复印件,英文翻译件 2. 无职业的成年人:需提供结婚证公证和认证,同时提供由配偶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带有英文翻译件)。 |
存款证明 | 1. 雇员:公司工资证明,以及3-6个月银行工资流水单(必须提供) 2. 无职业的成年人: 若已婚:需由配偶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附上经双认证(有中国外交部和使馆认证)的结婚公证书 若未婚:任何固定收入证明 3. 未成年人: 需由其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所在的工作单位出具证明并附上经双认证(有中国外交部和使馆认证)的出生公证书或者监护证明 |
车产证明 | 1. 如有,请提供,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房产证明 | 1. 如有,请提供,复印件和英文翻译件 |
其他 | 1. 若费用自付,则需提供本人的国际信用卡(信用卡正反面复印件和对账单)或者旅行支票(足够支付境外旅行费用,每天40-50欧元) |
营业执照 | 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英文翻译件 |
在职证明 | 1. 在职证明:原件,英文 使用公司抬头纸打印,加盖公司红章,由负责人签字 内容需包括:单位名称,本人职务及收入,旅行时间,负责人职务,签字以及电话,传真和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机构代码证号.并需要注明担保申请人按期回国. |
邀请函 | 1. 经捷克共和国外事警察局认证的邀请函原件 2. 邀请人的捷克护照或者身份证的复印件 3. 若邀请人已婚,则需提供其配偶或者注册伴侣的证件复印件 |